最新更新日期:2011/11/31 , 12月将开始实施,目前大唐论坛注册采取手机验证方式,一个手机号限制注册一个论坛账号,另外注册成功后的新会员将在10分钟后才有发言权限,请大家珍惜论坛账号,一切皆为了大家有一个更好的社区氛围环境,望理解!
以下相关类似违规帖子被转移或者删除后不再一一短信通知,敬请谅解:
1、删除论坛中存在的违规登载、转载的时政类新闻信息栏目及相关帖子
2、删除网站论坛中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如非法音像制品和软件、卫星接收器、非法传销、假冒伪劣、走私产品等)。
3、除规定允许发布广告的板块外,(版主有权、有义务依论坛的规定和规则处理和删除其他所有广告帖:包括各种形式的广告以及网址的连接,尤其是商业性质的广告和大唐论坛无关的广告内容,签名档禁止QQ群,其他论坛网址链接等;禁止使用网址、产品名称或网站名字作为注册用户名发布的所有信息。
4、除本坛及版主发放的交流群号外, 禁止任何形式发放其它QQ交流群,斑竹有权删掉任何网友(大唐论坛现任斑竹除外)发布的qq群。即日起出现发布群号的贴,版主一律视为广告贴,做删除处理!3次以上禁止发贴人ID!本通告发布时本坛内所有群号,都将做删除处理。不另行通知!
注意:凡在论坛不允许广告的板块连续发广告贴,,达到三贴者。将永久封禁ID,并且删除该ID全部帖子! 违反者若触犯法律,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告帖包括各种形式的广告以及网址的连接)
原由:因为论坛管理功能上是直接删除该用户所有帖子,没法区别哪些是广告帖子,哪些是以前的正常帖子,所以请用户一定注意不要违反规则。一旦违反此规则,则所有帖子均会被删除!!!
也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凡与此无关的帖子包括无甚意义的和版聊的帖子以及其他转贴文章将依主题类型转移到相应板块或者直接删除,尤其是一些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帖子
如有网友帖子违反规定,请斑竹及时转移广告帖以及零字帖。如果网友签名档涉及请自行更改,多次不听劝告者删除其id。
欢迎您加入大唐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大唐论坛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网上道德,遵守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论坛所有帖子,均只代表发贴人看法,不代表本论坛任何看法或观点,本论坛对帖子中内容不承担责任,发贴人应保证自己帖子符合论坛规则。
大唐论坛是致力于提供生活资讯、便利查询、消费购物、人际交流一体化服务的本地大型互动平台。为了方便广大太原网友更好地阅读和发布信息、提高版面的质量、解决热门版面中广告量大、影响版面秩序的问题,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发挥生活资讯类版面的作用,保证符合站规的广告起到应有的效果,特制定总版规:
第一部分:社区行为规范
必须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国家其它关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及临时性法律法规。
1、用户注册:
(1) 禁止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之名注册;
(2) 禁止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 禁止以大唐网的名义注册;以大唐网产品、社区、版块名称注册;禁止注册与大唐网超级版主、管理员ID相仿的名字;禁止含有“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等字符的用户名;
(4) 恶意注册与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5) 禁止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名;
(6) 禁止以含有恶意人身攻击的字眼及含义的名字注册;
(7) 禁止注册带有广告性质的用户名(如使用产品名称等为用户名的)。
2、个性签名、头像
(1) 个性签名和个人头像严禁包含色情、政治、反动、外网链接、QQ群号等。
(2) 个性签名和个人头像内如包含恶意人身攻击的字眼及含义,用户名配带个性签名透露广告性质的信息,将对其进行警告,如果该ID不加修改,管理员和版主有权对其进行修改或对该ID禁言。
3、发帖规则(包括回复、留言、日志等):
社区倡导文明、客观、理性、宽容、共享、互助的发帖原则,社区内容及参与讨论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任何人均不得传播、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网址链接:
(1) 禁止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或地区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内容;
(2) 禁止发布涉及政治军事题材、淫秽、色情、有违公德的不健康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等内容;
(3) 禁止发布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4) 禁止发布任何方式和形式建立的QQ群,以及非大唐网社区指定团体和组织的商业行为;
(5) 禁止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